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法人終止的幾種原因2021

法律1.97W
法人終止的幾種原因2021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體制,只有清算完成後,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滅。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人終止的原因有哪些

有下列原因之一併依法完成清算、註銷登記的,法人終止:


1、法人解散;

依法被撤銷是法人的強制解散,這裏的解散應指任意解散。任意解散是基於法人的意思或設立人的意思而解散。前者如股東會決議解散公司,後者如章程規定的法人存續期限屆滿或其他解散事由發生。


2、法人被宣告破產;

當企業法人出現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經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主管部門或債權人等提出申請,由人民法院核實情況後宣告其破產。


3、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十八條

有下列原因之一併依法完成清算、註銷登記的,法人終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產;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終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