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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女外孫子女的贍養

法律1.33W
孫子女外孫子女的贍養
孫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條件

孫子女、外孫子女贍養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兩個條件:


(一)孫子女、外孫子女需要有必要的負擔能力;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沒有贍養能力。上述案例中,如果老李的孫女沒有參加工作無收入,或者沒有負擔能力,那麼,就無需對老李承擔贍養責任。但如果其已經成年且有一定的負擔能力,她對老李夫妻的贍養義務就是一項法定義務,並不會因為老李夫妻未曾撫養過她,就可以拒絕。


可見,孫(外孫)子女對祖(外祖)父母的贍養責任是一項具有一定前提條件的法定義務。這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具有一定的區別,因為子女對父母的贍養責任是無條件的。


嚴格來講孫子女對沒有義務贍養祖父母的,當然特殊情況肯定是有的,那麼這種情況下,孫子女也是需要贍養祖父母。至於孫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條件,律師365小編也在上文中作出了講解。當然,履行贍養義務的包括了兩方面,幾物質與精神方面,這二者是缺一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