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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縣拆遷補償

法律1.51W
西吉縣拆遷補償
安吉縣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1、、集體低丘緩坡林地徵收補償安置標準


平均坡度低於25度的低丘緩坡林地原已自行開墾種植茶葉、果木、中草藥、花卉和蔬菜的,按照園地徵地補償安置標準政策執行。即區片綜合價標準為45000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25000元/畝、安置補助費20000元/畝。


2、茶園青苗補償標準


(1)白葉一號(安吉白茶)茶園幼苗期(3年以下)最高補償標準為10000元/畝、盛產期(3年以上)最高補償標準為15000元/畝、育苗園最高補償標準為30000元/畝;


(2)普通綠茶茶園幼苗期(3年以下)最高補償標準為4000元/畝、盛產期(3年以上)最高補償標準為8000元/畝、衰老期最高補償標準為3000元/畝;


(3)其他茶園參照上述相近品種補償標準執行。


各鄉鎮(街道)可根據茶園的立地條件、茶樹年齡、培養措施、設施配套、茶葉產量等因素在最高補償標準以下確定具體的補償價格。


3、邊角地、夾心地補償標準


建設項目徵地形成的邊角地、夾心地,由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當地鄉鎮(街道)和建設項目主管部門作出認定。邊角地按照縣政府公佈實施的區片綜合價實行帶徵,並落實被徵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障,邊角地帶徵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建設項目徵地總面積的2%以內;夾心地實行“只補不徵”的原則,耕地、園地按照20000元/畝、其他農用地按照14000元/畝進行一次性補償。


4、墳墓搬遷公墓建設專項補助


因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徵地涉及新建、擴建公墓的,按照項目須遷移墳墓總量一次性補助鄉鎮(街道)公墓建設成本費(含公墓徵地補償安置資金),補助標準為2100元/穴。公墓建設專項補助實行專款專用,不得移作他用、不得將公墓建設專項補助支付給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