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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起訴離婚子女經濟賠償

法律2.16W
父母起訴離婚子女經濟賠償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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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訴離婚嗎


法律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精神病人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行為的,其父母可以要求變更監護,然後代替精神病人提起離婚訴訟。

1、首先要依法向人民法院要求變更關係;

2、變更監護人後,父母可以代理精神病人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解除婚姻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關係;變更後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但是法院是否會判決離婚,是依據當事人雙方之間的婚姻狀況和法律規定來裁判的。

法院在訴訟中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理人,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其權益,尤其是財產權益,當事人之間是否離婚,由法院根據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和法律規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是無權替被告作出離婚與否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