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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狀的寫作要點,  

法律2.86W
刑事附帶民事訴狀的寫作要點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其解決的問題而言,是物質損失賠償問題,與民事訴訟中的損害賠償一樣,屬於民事糾紛。附帶民事訴訟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審結,則應單獨作為民事案件審理。一般情況下附帶民事訴訟應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但有時為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延遲,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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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狀的寫作要點   
刑事附帶民事訴狀,實質上是一種民事起訴狀。它們的不同之處只在於造成物質損失的事實和理由存在差異,也就是説,前者是由於犯罪行為造成的,而後者一般是由民事糾紛引起的。表現在文書製作內容上,兩者既有相同之處,又有差別。根據《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範》第164條規定,代理律師接受委託後,應代理委託人撰寫附帶民事起訴狀,其基本內容包括:
1、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的自然情況。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名稱、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基本情況。如果屬單位、法人,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所在地址。代理律師應當寫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2、具體訴訟請求。主要是結合遭受犯罪行為侵害造成的物質損失範圍和大小來提出具體的訴訟要求。書寫訴訟請求時,要條理清楚,有法有據,不可隨心所欲。
3、基本事實和理由。在這一部分裏,書寫人要詳細寫明造成自己物質損失的原因,即詳細的犯罪行為及其侵害過程與物質損失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對關鍵性的事實和情節,不得吝惜筆墨或者乾脆略去。本部分是刑事附帶民事訴狀的核心。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和具狀時間。
5、相關的證據材料。這也是製作刑事附帶民事訴狀時應重筆描繪的地方。因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實質上是民事訴訟在刑事訴訟中的移植,原告人負有充分的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