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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環境下知識產權犯罪

法律1.98W
網絡環境下知識產權犯罪
網絡知識產權犯罪特徵是什麼

1、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2、侵犯著作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具有營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出於過失,如誤認為他人作品已過保護期而複製發行,或雖系故意,但由於追求名譽等非營利目的的,則不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既包括國家對文化市場的管理秩序,又包括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依法享有的著作權,還包括著作鄰接權人對其傳播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


3、銷售侵權複製品罪的對象是侵權複製品。所謂侵犯複製品,依本條的規定,主要是指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而複製發行的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擅自出版的他人享有出版權的圖書、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


知識產權由於可以帶來的收益是比較可觀的,並且若是採取的方法合適,可能他人並不能發現知識產權受到了侵害,故此司法機關在認定知識產權的侵權案件時,一般會從知識產權的犯罪構成着手,一旦掌握了能夠證明犯罪構成的證據,此時知識產權的侵權者就一定會被判處支付經濟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