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交通事故賠償中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2.91W
交通事故賠償中精神損害賠償
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害賠償有什麼範圍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的適用範圍,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侵害身體權


對於身體權的侵害究竟以何種方法救濟,最高法院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做了規定,這就是賠償精神撫慰金。侵害身體權,往往不會造成嚴重人身傷害的後果,因而不會有或很少有造成財產損失的可能。對此,以賠償撫慰金作為救濟的主要方法,輔之以財產損失應予賠償的方法,是最好的選擇。


(2)侵害健康權


凡是侵害健康權對其本人或其近親屬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創傷的,無論是否造成殘疾,都應當予以撫慰金賠償。


(3)侵害生命權


侵害生命權的後果,在於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親屬的喪失。因此,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受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等近親屬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創傷,自不可不給與相當金額,以資慰撫。請求權人的範圍,以死者死亡時為限,包括胎兒在內。即或請求權人為年幼或精神病人,一般也包括在內。


上述三種情況,撫慰金賠償請求權由權利人專有行使,均為專屬權利。前兩種的直接受害人為權利人,明文規定不得讓與或繼承;後一種侵害生命權的撫慰金請求權人,本身就是直接受害人的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因而沒有必要加以規定。上述三種撫慰金請求權均為專屬其請求權人自身所行使,原則上都不得讓與或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