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違章逆行扣幾分

法律2.39W
違章逆行扣幾分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國法律上規定違章逆行扣幾分?

第一節 記 分
  第五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
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附件2)

第五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
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
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
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
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
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
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五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
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以上是關於我國法律上規定違章逆行扣幾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