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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三個小孩能全要嗎

法律1.43W
離婚三個小孩能全要嗎
離婚三個小孩能全要嗎
三個孩子離婚能全要。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如果對三個孩子的撫養權達成協議的,三個孩子是可以由父或母一方撫養的。如果無法達成協議,人民法院一般依據以下原則判決:
(1)如果孩子在2歲以內的,會判決給女方撫養,女方有不利於子女成長情形除外;
(2)如果孩子2週歲以上的,按最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撫養權歸屬;
(3)如果孩子年滿8週歲以上的,法院一般會尊重孩子願意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