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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起訴重新財產分割

法律1.56W
離婚後起訴重新財產分割
請問離婚後起訴重新財產分割嗎,如果可以要怎麼做呢?
1、協議離婚後,對不執行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約定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按離婚協議進行分割。   2、離婚協議中未涉及的財產,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3、離婚時一方隱匿、轉移的財產,可以自發現對方隱匿財產次日起兩年內到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三   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一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