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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醫療保險報銷條件

法律1.11W
廊坊醫療保險報銷條件
北京醫療保險報銷條件有哪些呢?
(一)報銷範圍:參保人員在個人選擇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或專科醫院,中醫醫院和A類醫院(友誼、宣武、廣安門中醫、同仁、協和、北醫三院、北大人民、北大第一、積水潭、朝陽、健宮、良鄉)發生的普通門診、急診費用。   (二)報銷比例: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的普通門診急診費用在職人員累計超過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50%,個人自付50%。退休人員累計超過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佈滿70週歲的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70%個人自付30%,70週歲以上的大額醫療互助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一個自然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   (三)就醫管理:普通門診,急診費用個人現金支付,發生的醫療費用要符合醫療保險三大目錄庫的範圍,外購藥品時要先在定點醫院開具專用處方並加蓋醫療保險外購專用章,再到定點藥店購藥。   (四)報銷流程: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超過起付標準,參保人員將單據交到單位或社保所,單位或社保所將單據錄入企業版,將電子信息及單據申報到醫保中心。醫保中心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工作。   (五)申報材料:普通門診、急診收據,醫療保險處方(處方雙劃價),檢查治療的費用明細。   (六)申報日期:每月1-20日,當月費用次月申報,當年費用需再次年1月20日前申報。以上是關於北京醫療保險報銷條件的具體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