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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能執行撫養費嗎

法律3.03W
住房公積金能執行撫養費嗎
請問我的住房公積金能執行撫養費嗎?
你好,關於住房公積金能執行撫養費嗎的問題,請參考以下回答。住房公積金是不能隨意提取使用的,需要滿足特定條件之後方可提取,而支付撫養費並非公積金提取的條件,是無法使用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户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提供户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