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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房屋消防安全協議

法律2.18W
租賃房屋消防安全協議
羣租房的消防安全問題

1、私拉電線安裝單户電錶,電線私拉未套管。普通居民住宅電路設計嚴格按照一户一表執行,而一套出租房內通常住了五六家住户,甚至更多,十分容易造成電線短路,電線超負荷運載,導致火災發生。


2、出租房廚房未單獨設置,仍存在使用液化氣鋼瓶的現象。房東為滿足租户的日常生活需求,通常在狹小的租房內通過隨意隔斷,設立起居室、廚房與衞生間。多數租户為了節約電費仍會選擇使用液化氣鋼瓶。液化氣鋼瓶使用中極其容易發生液化氣泄漏,引發一氧化碳中毒、火災甚至爆炸事故。


3、安全出口未保持暢通。過道、樓梯口電瓶車肆意停放,胡亂堆放雜物現象嚴重。安全出口可以保證在火災發生時能迅速安全疏散人員。出租房消防安全要求細則也指出二層以上的居住用出租房應每套至少設有一個逃生口並保持暢通,滿足高密度人羣的疏散。


4、羣租導致居住人口密度過大,原設計防火通道無法滿足如此高密度人羣的疏散,火災危險性增加,一旦有其中一户發生火災,將會直接蔓延至同室的其他住户,且造成逃生困難。


5、未配備消防設施。出租房屬人口密集場所,配備滅火器、煙霧報警器等消防安全器材,設立安全標識,能有效保障火災發生初期人員疏散及正常撲救。


6、消防安全意識淺薄,知識匱乏。羣租房的租客大多是一些低收入者,這些人未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對消防安全常識瞭解少,防火意識淡薄,存在僥倖心理,認為平時做的都是對的,沒有出過什麼事故。頻繁使用電熱棒、電爐絲、電飯煲等電器,又不注意安全用電,一旦人離開後忘了關電器,容易發生火災並最終釀成一幕幕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