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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國有企業改制政策

法律2.05W
南昌國有企業改制政策
國有企業改制名稱政策有哪些

1、財政税收方面


重點是減輕國有企業在改革改制、重組過程中的經濟壓力,為國有企業“補氣血”。目前已出台的政策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支持企業改制、重組的税收優惠,二是對部分行業企業提出支持政策。主要內容包括:


(1)設立財政專項金支持中央企業兼併重組。依據《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規定,在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設立專項資金,通過技改貼息、職工安置補助等方式,支持中央企業兼併重組。


(2)進一步發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的作用。依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企業兼併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規定,根據企業兼併重組的方向、重點和目標,合理安排國有資本經菅預算資金,引導國有企業實施兼併重組、做優做強,研究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符合條件的企業債務重組或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業務可遞延納税。


2、土地管理方面。


重點是解決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過程中,開展主地綜合開發利用或流轉盤活等工作遇到的實際問題,為國有企業改革提供“新助力“。目前已出台的政策主要包括兩個方面,是對國有企業改革中盤活土地資產提供政策支持;二是探索工業用地供應制度和提高企業用地利用效率。主要內容包括:


(1)企業兼併重組中涉及因實施城市規劃需要搬遷的工業項目,經審核批准,可收回原國有土地使用權,並以協議出讓或租賃方式為原土地使用權人重新安排工業用地。


(2)經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根據行業和改革的需要,分別採取出讓、租賃、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授權經營和保留劃撥用地等方式進行土地資產處置。


3、社會保障方面。


社會保障方面,重點是為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涉及到的人員安置、社會保障等問題提供政策依據,為廣大國有企業職工送去“雨中傘”、“雪中炭”。目前已出台的政策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建立並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二是企業改制、兼併重組過程中職工安置的具體政策措施。主要內容包括:


(1)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的基本制度,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依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的基本制度;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劃清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及個人的責任;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徵繳和監管,完善多渠道籌資機制。


(2)着力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障。依據《關於妥善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等醫療保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要求各地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將未參保的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納入當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同時,統籌解決包括關閉破產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等在內的其他各類城鎮人員醫療保障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