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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個人買房準備材料

法律2.83W
公積金個人買房準備材料
公積金買房需要準備的材料


    個人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申請人户口本(含首頁,户主頁)複印件;2.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3.申請人收入證明原件;4.申請人公積金交存證明原件;6.購房合同和購房首付款原件。已經結婚的還需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和結婚證複印件;7.房屋銷售許可證複印件;8.土地使用證複印件。


  “五證”陷阱


    一個合法正規的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具備齊全的“五證”、“二書”。所謂“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叫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這也是法律對銷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實踐中,有些開發商(售樓人員)為了掩蓋虛假情況,經常找藉口不出示這些文件的原件,要麼説正拿着相關文件在報批某項手續,要麼就説文本放在離售樓處很遠的公司本部。售樓人員往往會先要求客户簽訂認購書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定金或購房款,再有什麼問題,開發商(售樓人員)便會即刻變臉,客户再也見不到售樓人員在推銷房屋時那充滿春意的笑臉。


  合同條款陷阱


    客户決定購房了,得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售樓人員)會遞給客户一份擬好的合同,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雙方確定後注入相關內容的,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着。這時,購房者往往以為該説的都已註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日後作弊提供了條件。比如,標準合同第十五條“遲延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每日按購房全款的萬分之三計算”,但您一不留神,開發商(售樓人員)便將此條款設計成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前不久我們從報上看到過這樣的案例:遲延辦證一年多,只賠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時辦理好時,乾脆讓購房人退房。還有的合同中寫明的違約條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實際不公平。例如:約定任何一方解除購房合同都要支付總房款40%的違約金。這實際上只是限制購房人,開發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將賣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賣。


  特別提醒您:


    為避免購房人吃虧上當,建議您防止陷阱的對策如下:


    第一,要有強烈的法律意識。對於購房人來説,挑選所購房屋的位置和壓低價格固然重要,但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尚不規範的房地產市場中,陷阱無處不在。因此,學習瞭解有關法律、法規,向專業人士(特別是專業律師)諮詢、瞭解有關購房方面的法規、知識是十分必要的,唯此,才有可能較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在交易過程中始終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平等交易是一個法律原則。目前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開發商(售樓人員)處在強勢地位,與購房者之間信息極不對稱,存在開發商(售樓人員)做霸王買賣的現象。為此,消費者要擺正心態,購房時要把問題搞清、搞細,對合同條款有異議、約定不明確、不滿意的,就堅決不籤,堅決不買;該堅持的原則就一定要堅持,不要圖一時之快,隨便妥協,從而給自己帶來無窮的煩惱和巨大經濟損失。


    再次,要認真簽約,保留好證據。在購房過程中,不要輕信一些開發商(售樓人員)的花言巧語。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認真審查每一個條款,把相關問題問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諾,和雙方業已形成的協議內容,務必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以免日後空口無憑。收樓時和入住後,一旦發現問題,應保存好各種證據,必要時對相關事實可以通過辦理公證的方式保留證據,以證明侵權事實的存在。


    最後,要學會依靠專業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房屋買賣不同於一般消費,涉及工程、質量、合同、物業管理等多個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比較複雜。購房人即使經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難通過個人的努力搞清問題的癥結所在。因此,如果發生了對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預料到風險可能到來時,為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就應及時和該領域專業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機構、維權組織取得聯繫,以求得幫助。


    買房首先從位置和距離來講,要先確定好自己的目標。同時要合理評估自己的經濟能力。這跟總房款有關。不要太過前瞻,要考慮到現在與未來的資金承受能力,從自己的經濟實力出發來考慮買房。而在買房時也要看開發商項目證件是否具備了銷售條件。注意整個項目的開發計劃工程進度,這關係到買房者的入住時間以及其他工程的施工干擾等情況。


    要看清楚整個項目的規劃設計和配套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是否符合生活上的便利以及居住的舒適度。現在精裝修房比較多,要注意前期樣板間的裝潢和後期房的裝潢是否統一。而對於毛坯房來講,一定要注意房屋內部的格局合理性,包括真正的使用面積到底有多少等。因為塔樓、板樓的分攤面積都不一樣。


    目前很多投訴熱點都在期房上。新的商品房合同從3月5日起開始使用,其中有很多註解需要買房者注意到的,包括合同的附件內容等都需要注意是否對買房人自己有利。


    物業管理也是買房時候需要關注的方面。購房人越來越成熟,應該在買房前弄清楚物業的收費標準,以免在入住後發生糾紛。而在購房的時候還需要注意的一點是,要看所購買的房屋是否已經被按揭過或者被抵押過的。


    從整體的購房趨勢來看,房價的上漲是毋庸置疑的。未來2到3年內降價的可能性也不大。那麼消費者應該根據自己的需求去買房。因為今後的政策對開發商的要求會越來越高,加上土地的控制、開發商資金問題、新材料新技術的運用和整體環境、規劃的提高,這些都使得房屋成本會增加。因此如果有住房需求,不必持幣待購,今後這種上漲還有可能延續下去甚至會漲得更高。


    購房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作為購房者來講,是老百姓一生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説先得安居才能樂業,所以,對於老百姓來講買一套稱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但是在購房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不時在報紙或者其他的新聞媒體上有所披露,其實,很多問題應該説是如果購房者比較謹慎,對於購房的知識比較瞭解,很多問題是可以避免的。


    個人在購房中,大體上分三個階段。


    第一,購房前的準備,購房者首先應該慎重的選擇一個物業的項目,就是你準備購買什麼樣的房子,首先應該考慮它本身所處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邊的環境,非常重要的一點應該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一個瞭解,就是説在購房前購房者應該對你選擇的物業項目有一些最基本的瞭解。這些基本的瞭解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了解。後面我會講開發商的資信應該從哪幾個方面講。


    第二,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這裏包括簽訂補充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到查驗五證,我後面會講什麼叫五證。交付定金,簽訂認定書,選擇付款的方式,簽訂商品房買賣的合同,再交付購房款,辦理銷售或者叫預售登記,這是購房中的第二個階段。


    第三,交房和辦理產權登記,就是開發商在辦理完登記後,簽收“兩書”,接受物業,申領產權證。


    具體講,涉及到一些法律問題。


    第一,如何閲售樓書。售樓書通常是開發商所做的宣傳廣告,在閲讀售樓書的時候,首先要注意售樓書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這是對開發商資質衡量的一個重要標準。為了確認預售許可證的真實性,一個是可以通過在互聯網上查詢、核對,核對這家房地產開發商是不是名副其實的,是不是有預售許可證。其次,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審核售樓書的外觀圖、小區整體佈局圖、價格、地段、房型、規劃配套、優惠條件以及投資者等信息,決定是否購買。閲讀中要明確售樓書中廣告的信息,有些開發商會採用一些比較模糊的方式説明,比如説多少多少分鐘的車程,10分鐘的車程、5分鐘的車程來説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適、優越,那這5分鐘車程和10分鐘車程的伸縮性就非常大了,你是開的小轎車還是公共汽車,是什麼時速的,所以用幾分鐘的車程確定地段的位置,這已經被國家工商局認定為是違法的廣告。可是,往往在售樓書中都有這個,我們應該特別注意。


    怎麼保證售樓書的內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樓書之後確實非常感興趣,但是又怕最後買了房子以後,不象售樓書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麼辦?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要從法律上確保售樓書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樓書的內容明確的寫到後面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中,這是法律規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認定售樓書中所描繪的物業的美妙環境,這麼好的户型、這麼好的地段,想確保、約束開發商一定要按照售樓書中説的履行它的義務,就把售樓書的內容向開發商提出寫到合同中。這樣的話,一旦開發商沒有按照售樓書寫到商品購銷合同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他就要承擔責任。


    在售樓書驗完以後要簽訂認購書,要交定金,提醒購房人要注意,認購書裏的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定金是一個專門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於對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擔保作用,並有特定定金的規則,它有特定的法律內涵,叫做給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不是對合同起擔保作用,它只是起擔保作用,叫做給付訂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可以要求返還訂金。所以,在認購書中寫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個“定”(訂),因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產開發商在認購書中有這樣的條款,買房應該在簽訂認購書多少之日起買房,否則的話不給退還。


    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的時候,將這個條款改為買房應當在簽訂認購協議之日起多少日之內前來與賣房商談正式合同,如因對合同條款的分歧導致合同未能簽署,所收的定金應予退還。這樣對購房者應該是比較有利的。


    認購書籤訂了之後在多少日之內和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簽訂買賣合同就應該非常慎重的對待,因為買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買賣裏面。一旦將來和房地產商發生糾紛,購房合同是解決雙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據和憑證。所以,在簽定合同之前,購房者需要仔細審查開發商的資格和“五證”,如果是現房,根據規定發展商已經不需要辦理銷售許可證了,而應當改為辦理大產權證的審批手續,去產權登記部門進行登記。辦理房屋產權證一定要看清發展商銷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買的房子。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麼怎麼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複印件很容易作弊。籤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範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買完房以後還要查驗或者叫驗收“兩書”。什麼是兩書呢,兩書是開發商在竣工驗收合格時通知購房者入住之後提供的兩份法律文件,一個是住宅質量保證書,第二是住宅使用説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通常包括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登記,在使用年限內承擔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説防水是三年,牆面、管道滲漏是一年,牆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積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熱供冷系統等設備,衞生潔具、開關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時間可以由房地產開發商和用户約定。


    住宅使用説明書,通常應該包括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託監理單位、住宅的結構類型、裝修裝飾注意事項、上水下水、電、燃器、消防等設施配製的説明,以及門窗類型使用事項,配電負荷,承重牆、保温牆、陽台等部位需要説明的問題以及其他需要説明的問題。生產廠家另有説明書的,應附於住宅使用説明書裏。


    也就是説一個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購房的過程中應該查驗五證,同時收房子的時候應該有兩書。還有更重要的是產權證,拿到產權證,整個購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應該算齊備了。


    在購房的過程中還涉及到一個問題,在有些情況下,在什麼情況下籤訂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麼情況下籤訂預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買的房屋已經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了商品房,這個時候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是房地產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購買的房子尚未竣工驗收,就是期房,這個時候簽訂的是房屋的預售合同。


    商品房銷售面積的計算問題,有三種計算方式。一個是按套計價,一個是按建築面積計價,還有一個是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值。通常,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方法比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築面積,它是指按住宅面積外圍線來計算。一般商品房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銷售面積和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是對購房者最為有用的是套內的使用面積,因為這種面積是購房者真真切切能夠具體使用的。所以,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把套內的建築面積和公攤的面積寫清楚。


    所以,購房的時候購房者特別關注面積,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裏寫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積是多少、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這樣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積縮水給消費者帶來的壞處。


    在購房過程中,怎麼處理面積的誤差呢?通常在標準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裏,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雙方自行約定,只要雙方約定使用面積不能大於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雙方約定都可以,多了怎麼辦、少了怎麼辦都可以約定。通常,現在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購銷合同都不是這樣,都有一個比的絕對值,通常是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通常約定據實結算房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購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約定開發商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如果約定得這麼明確,建議還是可以接受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沒有超過據實結算房款,如果超過的話,開發商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允許購房者退房。還有一個問題,在商品房購銷合同中,通常裏面約定有一個不可抗力條款。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裏,開發商對於延期交房的免責理由一般説是不可抗力。按照我們國家的規定,不可抗力應該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説地震、發洪水等等,這種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這種不可抗力才能夠免除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責任,也就是説免責。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就不能約定成不可抗力,一般開發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範圍擴展了,比如説施工中如果遇到異常困難或者重大的事故問題不能解決,比如説契約協定後政府頒佈的法規和原來不同,比如説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裝的延誤,都認定為不可抗力。從法律角度講,我們覺得對購房者是不公平的,等於把不可抗力的範圍擴展了。所以,建議購房者對於不可抗力這個條款一定要僅僅把握住三個條件,就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況下,約定在最小的範圍內,不要擴展,擴展以後,延期交房的時候,他都可以説我免責。


    綜上所述,現代社會中,由於買房問題越來越嚴重,導致供不應求的現象,地產家會通過這個原因來提高房價,爭取讓自己獲得更多的利潤,所以説,在買房子時不僅要準備好需要的材料,更重要的是要了解買房子要注意些什麼?以上就是對買房子要準備哪些材料和又要注意些什麼的詳細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