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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眼部輕傷害法醫鑑定

法律3.17W
最新眼部輕傷害法醫鑑定
法醫鑑定輕傷標準
1.輕傷是界於重傷和輕微傷之間的一種傷害程度。因此,認定輕傷,一方面可以根據規定直接加以認定,另一方面,也可以從排除重傷或者輕微傷的角度來認定。 2.認定是否輕傷,應當以專業人員作出的鑑定結論為依據。鑑定人應由法醫師或具法醫學鑑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由司法機關聘請或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的人員擔任。 3.鑑定是否輕傷,應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發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4.有多種損傷的,只要有一處損傷達輕傷標準的,即可認定為輕傷。多處損傷均未達輕傷標準的,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如有三種(類)以上損傷均接近《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規定的輕傷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