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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拘留的最長時間是多久

法律1.05W
派出所拘留的最長時間是多久
派出所拘留的最長時間是多久
最長不超過37天。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2、關於刑事拘留最長期限是多少天,還有一點要注意:拘留後3日內要提請逮捕,情況特殊的,例如3日內辦不完,或案情疑難複雜在3日內辦不完,可以延長1至4日。
3、人民檢察院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加起來最多是14日。
4、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加上檢察院的7日審查批捕,最多是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