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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不退彩禮

法律1.5W
如何才能不退彩禮
不退彩禮怎麼處理

除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三種情況外,離婚時女方婚前收受男方的彩禮不再返還,而相對應的是,女方的嫁粧卻作為其個人財產全部返還。


由於現在農村與城市的習慣迥然不同,農村的彩禮數額一路攀升,現在已漲到2萬多元,儘管在多數家户不堪重負,但礙於習慣的壓力,也只好咬緊牙關堅持把彩禮給足,這些彩禮不少是全家的收入或從四處從親友到借的,再加上蓋房、招待親友的費用,不少家庭已為結婚而債台高築,這些彩禮也多數用於女方購置嫁粧,一旦女方提出離婚又返還彩禮的話,男方深有“人財兩空”之感,對返還女方彩禮的牴觸情緒很大,大致採取以下方法在彩禮上打主意,意在減少自己的損失:


一是男起訴後看到返還彩禮無望或女方答應返還的數額較少,就主動撤訴繼續使用女方的嫁粧,有的是非正常使用,在繼續使用中逐步得到彩禮的價值;


二是在審理中將女方的嫁粧藏起來,或稱女方已經取走了,要求女方舉證證實嫁粧在男方處,有的甚至毀損嫁粧,無形中增加了審理和調解的難度;


三是即使判決嫁粧返還後,進入執行階段後就把嫁粧隱藏到親友處,謊稱嫁粧丟了、被盜或根本就沒有,執行人員採取搜查等措施成效也不大,加大了執行的難度,這樣都不同程度地激化了雙方當事人原有的矛盾,審判和執行人員對嫁粧的返還問題深感頭疼。


很多時候,女方其實都是不願意退還結婚彩禮的,而此時從法律角度來看的話,在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規定的情形時,其實女方是應該退還結婚彩禮給男方的,不過實際退還彩禮的時候,應該考慮到具體的情況,一般是不需要全數返還結婚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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