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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合同成立要求有哪些

法律1.15W
口頭合同成立要求有哪些
口頭合同成立要求有哪些
1、口頭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有:
(1)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先決條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經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認才有效。
(2)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所謂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願意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為。
(3)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4)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依法成立之契約,於當事人之間猶如法律”。因此,作為確定當事人各自權利義務依據的合同內容對於判斷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後如何履行,以及發生糾紛時判斷孰對孰錯具有重大意義。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