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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吸收合併清算日的確定

法律2.28W
企業吸收合併清算日的確定
企業吸收合併流程

1、擬合併的公司股東會分別做出合併決議。


2、合併各方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各方簽署《合併協議》。


4、自作出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



5、自作出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登報。


6、調賬、報表合併等會計處理。


7、合併報表後實收資本的驗證。


8、自作出決議之日起45日以後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子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集團公司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