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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賠償範圍劃分責任

法律1.33W
交強險賠償範圍劃分責任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交強險責任劃分怎麼賠償

單方全責:全責方承擔無責方損失,人傷1.1萬,財產2000元,死亡殘疾11萬,無責賠付由全責代賠;

雙方有責(主次、同等):該賠付項目不論責任大小,只要有責任,就構成交強險賠付責任,人傷1.1萬,財產2000元,死亡殘疾11萬。

如車險同責:雙方損失各在2000元以內由交強險互碰自賠,雙方各自拿着事故責任向承保公司提出自己車輛損失索賠,

如雙方損失各自或單車超兩千以外,兩千以內損失互碰自賠,超兩千以外部分按事故責任比例攤派(主責承擔70%,次責30%,同責50%),超出部分走商業險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