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一般起訴離婚要走那些程序

法律3.24W
一般起訴離婚要走那些程序
一般起訴離婚要走那些程序
單方起訴離婚需要下列手續:
1、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遞交訴訟狀。
2、法院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立案後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答辯。
4、法院安排庭前調解。
5、調解不成法院安排開庭審理。
6、法院作出判決。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況下法院會判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