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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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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區別是什麼
增值税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區別是什麼
增值税專用發票既是納税人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税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税額的合法證明。普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兩者的區別如下:
1.首先,發票的印製要求不同。增值税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税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其他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指定企業印製。
2.其次,發票使用的主體不同。增值税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納税人領購使用,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並辦理了税務登記的各種納税人領購使用。
3.再次,發票的內容不同。增值税專用發票除了具備普通發票所具備的內容外,還包括納税人税務登記號、不含增值税金額、適用税率、應納增值税額等內容。
4.發票的聯次不同。專用發票有四個聯次、七個聯次兩種,而普通發票則只有三聯一種。
最後,發票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專用發票不僅是購銷雙方收付款的憑證,而且可以用作購買方扣除增值税的憑證;而普通發票除運費、收購農副產品、廢舊物資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一律不予作抵扣使用。
5.《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納税人發生應税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税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税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税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一)應税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二)發生應税銷售行為適用免税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