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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醫保報銷具體項目

法律1.27W
重慶醫保報銷具體項目
重慶醫保報銷範圍是什麼

1、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


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範圍內的藥品,分為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牀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乙類藥物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調整,這類藥物先由職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以下藥品不在基本醫保報銷範圍:


(1)主要起營養滋補作用的藥品;


(2)部分可以入藥的動物及動物臟器,幹(水)果類;


(3)用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泡製的各類酒製劑;


(4)各類藥品中的果味製劑、口服泡騰劑;


(5)血液製品、蛋白類製品(特殊適應症與急救、搶救除外);


(6)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藥品。


2、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臨牀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宜;


(2)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


(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範圍內。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範圍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確定。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先由參保人員按規定比例自付後,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屬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診療項目目錄以內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報銷涵蓋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所必須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牀位費或門(急)診留觀牀位費。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


(1)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


(2)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温箱費、食品保温箱費;


(3)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


(4)膳食費;


(5)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