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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新罪先減後並

法律2.9W
發現新罪先減後並
數罪併罰情況下發現新罪怎麼辦

在這種情況下同時涉及第70條、第71條的適用,就是説,同時涉及先並後減和先減後並兩種方法,對此通説認為應當採取分別判決、順次並罰的方法,即在對漏罪和新罪分別定罪量刑的基礎上,對漏罪和新罪分別適用先並後減和先減後並的方法作出判決,並按照漏罪在先、新罪在後順序進行兩次並罰,所得結果即為最後的應執行的刑罰。具體可按照如下步驟:

(1)對漏罪和新罪分別定罪量刑;

(2)根據第70條的規定,將對漏罪所判處的刑罰與前一判決的宣告刑進行並罰,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計算其中);

(3)根據第71條的規定,經第二個階段所決定執行的刑罰減去已經執行的刑期後,將未執行的刑期與對新罪所判處的刑罰進行並罰。

被判緩刑也不是不可能。但從實際操作情況來看,對於數罪併罰的罪犯來講,很少有可以被判緩刑的。當然,在訴訟過程中,其實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緩刑辯護,爭取一下緩刑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