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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設備轉讓協議

法律2.2W
報廢設備轉讓協議
租機不用擔心設備老化報廢和承擔設備過時風險

買機:所有權歸購買者,但到一定年限或一定用量時,造成了設備使用週期縮短,宣告報廢;


租賃:所有權歸租賃方,也正在因為此,客户就不必負擔設備因老化而報廢的風險。


由於技術的突飛猛進,新、好產品的不斷湧現,造成了設備使用週期縮短,更新換代加快。購買者必定要承擔設備過時的風險,若選擇租賃,風險就由租賃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