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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第26章

法律2.77W
物權法第26章
民法通則物權法第83章公路通行糾紛
《民法通則》、《物權法》規定的通行權,是不動產相鄰關係,一方要在相鄰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應當予以准許,因此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見:1、《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