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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繼承權糾紛

法律2.15W
房屋繼承權糾紛
請問辦理放棄房屋繼承權得多久能下來呢
可以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如死者未留遺囑,則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權繼承遺產,如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均同意繼承人之一繼承全部遺產,則可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訴要求繼承遺產;如第一順位繼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對繼承遺產有異議,或無法出具公證處需要證明材料,則此第一順位繼承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分割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