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又婚後給前夫孩子的撫養費現在承擔困難

法律5.24K
又婚後給前夫孩子的撫養費現在承擔困難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後經濟困難能否再要求,對方承擔小孩撫養費?

我和前夫於2013年4月雙方協商自願離婚,並簽訂離婚協議書,約定他無須承擔撫養費用,但現在我一個人帶小孩經濟困難,能否重新要求他承擔撫養費?  社區諮詢小組成員解答: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正是這種權利和義務的具體表現。你仍然可以要求他承擔你孩子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