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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之外的補充條款是否有效

法律1.75W
合同之外的補充條款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之外的補充條款是否有效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合同之外的補充條款是否有效

1、合同之外的補充條款有效。合同補充條款是指當事人對於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而另行達成的條款。主合同與補充條款是主從關係,補充條款是從合同。依法成立的補充條款,成立即生效。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