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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損失税前扣除鑑證

法律3.13W
財產損失税前扣除鑑證
壞賬損失税前扣除條件

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其剩餘財產確實不足清償的應收賬款;債務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蹤,其財產或遺產確實不足清償的應收賬款;債務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以其財產(包括保險賠款等)確實無法清償的應收賬款;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經法院裁決,確實無法清償的應收賬款;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應收賬款;經國家税務總局批准核銷的應收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