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法

法律1.04W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法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法程序規定管轄範圍是什麼呢?
您好!根據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法程序規定 第八條 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法定權限內委託符合行政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 受委託的組織應當在委託範圍內,以委託部門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委託部門應當對受委託組織的行政處罰行為及其相關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鄉鎮或者區域設置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派出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行政處罰權。 第十條 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兩個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均有管轄權的,由先行立案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對管轄權有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