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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萬貸款詐騙罪判多長時間

法律1.93W
二十萬貸款詐騙罪判多長時間
二十萬貸款詐騙罪判多長時間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我國司法實踐中,貸款詐騙罪“數額較大”的標準是2萬元,“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是5萬元和20萬元。因此,貸款詐騙20萬以上,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