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商標轉讓留心什麼方面

法律5.79K
商標轉讓留心什麼方面
商標轉讓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併轉讓。轉讓註冊商標申請不應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

2、轉讓申請提交後,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轉讓申請,商標局給受讓人發出《受理通知書》;同時按照轉讓商標在商標局記錄的註冊人地址給註冊人(外國及我國港、澳、台地區的註冊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並給受讓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3、如果轉讓申請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給受讓人發出補正通知(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要求申請人限期補正。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轉讓申請視為放棄或不予核准。

4、轉讓申請核准後,直接辦理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受讓人轉讓證明,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對於註冊商標,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5、轉讓申請被視為放棄或不予核准的,商標局發出《視為放棄通知書》或《不予核准通知書》。

6、轉讓申請書中的受讓人為多個人共有的,商標局的有關通知或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證明的,應申請補發。

7、如果是申請人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標局將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8、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