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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離婚協議的注意事項

法律2.77W
簽訂離婚協議的注意事項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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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離婚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

協議離婚的夫妻,必須要按照規定對離婚相關事項進行協商一致之後,簽訂書面的離婚協議書。當然,在實際簽訂離婚協議的時候也有一些事項是需要注意的。那到底簽訂離婚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1、辦理離婚登記後,備案於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離婚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於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於寬泛。比如離婚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由於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説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卻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這樣在不能協商一致情況下,只能訴諸法院。但是一般法院會根據協議認為你們已分割完畢,不存在欺詐、脅迫情況是很難支持你的請求的。所以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時一定要慎重,如果你不知道該怎麼寫,可以找律師代寫。2、還要防止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後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3、經過婚姻登記管理部門登記即有法律效力,無需公證。但是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效力更強,公證處事代表國家行使公證權,也就是説離婚協議的內容經過了國家的認可。今後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離婚協議的內容不實,否則法院一定會支持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如果為了避免以後有麻煩,最好還是能公證一下。比如説房產約定歸你所以,在離婚之後需要過户,如果對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公證了的離婚協議去房管中心辦理。協議離婚雖然看似簡單、容易,但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處處都是與當事人利益密切相關的,要是處理不慎的話,則就有可能給自己的利益造成損害。因此,小編在上文中為大家介紹了簽訂離婚協議注意事項,就是希望各位能夠簽訂一份好的離婚協議書,這樣也是對自身利益的一種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