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二審判決未送達便強制執行

法律6.13K
二審判決未送達便強制執行
二審判決

二審法院經審理可做出三種不同的判決:①維持原判;②發回重審;③改判。


1、維持原判是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 發回重審適用於認定事實錯誤或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其它發回的情況有:


(1)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常判決。如應迴避未迴避。


(2)一審漏審訴訟未判決,二審調解不成則發回。


(3)必須參加的訴訟人一審未參加,二審又調解不成。


(4)一審判決不能離婚,二審認為應判離,可以調解,調解不成發回重審。


3、改判適用下列: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原判認定事實不清或錯誤,證據不足,也可查清後直接改判。


二審判決是終審判決,判決之日是生效之日,當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訴。


綜上所述,對於二審程序一般都是在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結果的時候,在規定時間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的上訴請求,所以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時間問題,應當及時的提出上訴,否則法院可能不會再受理該案件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