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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轉讓時的法律風險

法律2.99W
農村宅基地轉讓時的法律風險
農村宅基地轉讓時的法律風險
(一)買賣合同不規範糾紛。農村房屋或宅基地的買賣多為口頭協議,有時並未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如果沒有簽署買賣合同,或者合同有瑕疵,很容易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造成毀約糾紛;
應注意保留有關書面證據,簽訂合同的時候,建議通過本村村委會,比如村幹部作為證明人在合同上簽字。實踐中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往往在很多年以後發生,可能轉讓合同中的當事人都已經去世了,那麼子女在作為繼承人蔘與訴訟的時候,經常會面臨舉證困難的情況。簽訂協議的時候,建議諮詢當地的司法機關,各鄉鎮的司法所為當地羣眾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經過專業人士的指導,擬定出的合同引發爭議的可能性較小。
(二)房屋升值,賣方毀約。現在的土地價值與日俱增,很多房屋出賣人看上了房屋的經濟利益,一些已經出賣房屋、宅基地的城鎮居民開始反悔,想方設法地想收回房屋,容易發生糾紛,需要注意的是,應注意查看出讓人是否為無權處分,通常情況出讓人為家庭的户主,但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屬於家庭共有,即便是本村的村民購買,建議查看涉案房屋的建房批示,需宅基地的全部共有人均簽字同意售賣,以免將引發糾紛。
(三)城鎮居民禁買農村房屋/宅基地。根據原國土資源部印發的《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國土資發【2004】234號),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實踐中往往會發生出賣人要求確認合同無效、要求返還房屋等物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