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損壞賠償制度款增值税

法律9.65K
損壞賠償制度款增值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僅憑增值税發票能否要求付款

不可以。僅有增值税發票不能作為已付款憑證或者説不能認定付款事實。因為在使用一般發票進行買賣交易的場合,通常情況下是在付款後再開具發票,或是開具發票行為與付款行為同時進行,發票在此種情況下可以作為付款憑證,證明已付款的事實。但在使用增值税發票進行交易的場合,這種專用發票具有證明銷售方已盡納税義務和購買方進項税額的作用,因而它就又具有了確定最終應付價款準確數額的作用,但並不能起到物權憑證的作用。所以,為了以增值税發票證明付款的事實,其仍需另外舉證補強,以其他證據如進帳單、支票存根等付款憑證來作為已付款的依據,否則,增值税發票就不能作為已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