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存單質押第三人

法律1.84W
存單質押第三人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如何用第三人的存單辦理質押貸款

你好
       我認為你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把存單怎麼到你同事手中的説清楚,如果你明知道你的同事拿你的存單去質押,雖然你沒有出質,合同是無效的 ,但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無效合同責任一方承擔損失,和擔保法規定,你要承擔三分之一的責任,如果你説不清楚銀行就認為你同意質押,或口頭委託,對合同的形成要負三分之一的責任,除非你能證明拿走存單不是去質押,才能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