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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公積金貸款買房能後加入一起還嗎

法律1.11W
夫妻公積金貸款買房能後加入一起還嗎
夫妻公積金貸款買房能後加入一起還嗎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於“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因此,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夫或妻一方已經取得的,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可以共同使用。
在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時,雙方可以共同使用並支配該款項。有平等的處理權表現在: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如果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也就是説如果對該公積金的使用是用於夫妻共同使用的房屋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如果該公積金的使用並非用於夫妻日常生活,則需要雙方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