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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損失與物價局報價不符

法律3.32W
財產損失與物價局報價不符
生產者或銷售者生產或銷售了不符合產品質量要求,造成了消費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生產者或銷售者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者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對於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賠償。 因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因銷售者提供該產品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銷售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損害賠償應當包括下列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