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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侮辱屍體罪,如何界定侮辱屍體罪

法律2.98W
什麼是侮辱屍體罪,如何界定侮辱屍體罪
什麼是侮辱屍體罪,如何界定侮辱屍體罪
1、什麼是侮辱屍體罪侮辱屍體罪:是指以暴露、猥褻、毀損、塗劃、踐踏等方式損害屍體的尊嚴或者傷害有關人員感情的行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社會風尚。主體是已滿十六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觀上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屍體而故意進行侵害。可能行為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但不影響本罪的成立。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侮辱屍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問題
1、客體要件本罪客體為社會風尚和公共秩序。本罪的行為對象是屍體。所謂屍體,是指自然人死亡後所遺留的軀體。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體,不是屍體。無生命的屍體如已蜕化分離的則為遺骨或遺發,不能稱為屍體。屍體,除整具遺體外,還可以包括已經成形的死胎、屍體的部分及成為其內容的物;所謂遺骨,指根據傳統祭祖、紀念風習於以保留或應當存留的死者骨骸。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侮辱屍體的行為。所謂侮辱屍體,是直接對屍體施加等各種行為方式的概括,並不以公然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為。具體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凡種行為力式:
①毀損:即對於屍體予以物理上或者化學性的損傷或破壞。既包括對整具屍體的毀損或者破壞,也也括對屍體一部的損壞,比如焚燒、肢解、割裂或者非法解剖,毀損死者的面容,取走腦漿等均構成毀損。從時間要求上,行為人必須於被害人死亡後對其屍體加以損壞,否則如果被害人尚未死亡,其損壞行為構成行為的一部分,不能以本罪論處。
②猥褻屍體:即對屍體加以污穢侮辱或者有輕蔑的行為。比如姦屍或者剝奪去衣物,使之暴露於眾,在屍體上進行塗劃乃至鞭屍;摳摸屍體、向屍體上吐唾液、塗抹不潔之物等均屬猥褻行為。
③以遺屬感情的方法處理或者不法處理屍體。這種行為方式傷害了死者親友的感情,有傷社會風化。
④採用悖逆傳統葬俗或宗教葬習的方法來掩埋、處理屍體。對於不同的民族而言各有具獨特的喪葬習慣,如果行為人明知掩埋處理屍體有違民風習俗,有傷而故意加以為之,顯屬侮辱屍體行為。例如不殮以棺、將屍體抬放河中、沉屍海港、將屍體棄置人跡罕至的沼坑、將屍體直立埋葬等。上述行為如果為當地習俗所允許者除外。因此對這類行為方式的認定應因不同民族的不同習俗而異。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侮辱屍體者,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