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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帶什麼去

法律2.13W
離婚要帶什麼去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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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離婚要帶什麼證件?

離婚登記的程序包括: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籤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國內離婚登記每對9元。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建議你朋友邱某要先在家中商量好財產和孩子的歸屬問題,別把婚姻當兒戲,在思考去離婚要帶什麼證件前,先思考離婚對彼此家庭、孩子的傷害。現在離婚應該是到婚育中心去辦,現在沒有什麼婚姻登記處了,全部都集中到當地的婚育中心去辦了。
標籤:離婚 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