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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變更監護人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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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變更監護人書怎麼寫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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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變更監護人書怎麼寫

要在申請書中寫明申請人的信息、變更監護人的原因以及實際情況。申請變更監護人是指被申請人的監護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不服有關組織指定的監護人且又未在法律規定期限內起訴的,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員或者有關單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變更被申請人的監護人。

變更監護人申請書

申請人:***,女,漢族,1963年6月10日生,住**市*區***樓*門*層*號,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

被申請人:***,女,漢族,75週歲,住*市*區*村*號樓*單元*樓*號,聯繫電話:******

案由: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

訴訟請求:

1、撤銷被申請人*****88的監護人資格,變更申請人為***的監護人;

2、由被申請人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系母女關係,雙方感情一直很好。但天有不測風雲,從1992年申請人父親患老年痴呆症後,雙方感情急轉直下,隔閡越積越深。2007年 11月16日順義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為***多年來患有老年痴呆症,故宣告馮萬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為其父親的法定監護人理應履行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的監護職責,但被申請人不僅沒有這樣做,反而任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被申請人將與被監護人共同所有的近20萬元積蓄全部贈與申請人的哥哥***。考慮到父親還需要大量的費用治療,申請人也多次在看望父親的時候與被申請人協商,要求被申請人追回上述款項,遭被告拒絕。2007年5月1日左右,被申請人更是將其與被監護人因房屋拆遷所得的補償款90餘萬元全部交由馮****佔有、使用。現***已花掉30餘萬元為其購買了住房。

多年來,申請人一直對父親履行贍養義務,且申請人家庭經濟能力較好,生活水平較高。申請人的丈夫現賦閒在家,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來照顧父親***。申請人願意擔任馮萬豐的監護人。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第18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條的規定,申請人依法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支持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