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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後析產徵税規

法律3.18W
繼承後析產徵税規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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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繼承後析產徵税規中的相關規定

繼承後析產徵税規中規定如果在繼承之前產證不滿五年的話,要交全額税,營業税5.65%,和個税1%都要交,如果在繼承之前,產證已經滿五年,還要分2種情況,1:繼承人不唯一的話,因為你在繼承之前有一半的產權,所以要交總價一半的20%個人所得税,2,繼承人是唯一的,不用交税。
已經去世了的話,必須要做繼承公證或者析產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