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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方在監獄管轄地

法律2.95W
離婚一方在監獄管轄地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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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監獄怎麼離婚


夫妻一方在監獄的,自由的另一方想要離婚的,跟一般起訴離婚的程序是差不多的,就是起訴的一方帶上能夠證明婚姻關係證明等的材料去法院,並且提交離婚起訴書。因此,想要起訴離婚的一方不必把它複雜化,現在是由於一方在監獄的,只要確定好起訴法院就可以了。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起訴離婚的那方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一般就是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離婚的訴訟。

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的,此時法院准予離婚的標準是看夫妻之間是否確已感情破裂。若因為丈夫不尊重妻子起訴離婚的話,還是需要提供實際的證據加以證明,要是不能認定感情破裂,那麼法官一般是不會准予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