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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引進人才落户申請表

法律3.26W
大連引進人才落户申請表
天津引進人才落户具體政策
天津引進人才落户具體政策如下: 天津引進人才落户具體政策是指《關於人才落户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內容包括了學歷型人才、資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創業型人才、急需型人才落户的條件、材料、流程以及對於落户的注意事項。 《關於人才落户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深入實施“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幫助各類人才準確地瞭解和掌握人才落户經辦程序和相關要求,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現就人才落户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的國內外人才,可以申請在津落户: 1.學歷型人才。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本科生一般不超過40週歲;具有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過45週歲;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年齡不受限制。 2.資格型人才。包括: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擁有國內外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註冊會計師、註冊税務師、註冊建築師、註冊勘察設計工程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律師等執業資格的。 3.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高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工作滿1年,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工作滿3年,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35週歲的;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週歲的;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週歲。 4.創業型人才。來津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創業者,企業穩定運行超過1年,創業者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税10萬元以上。創業團隊核心人才不受年齡限制。 5.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數字創意、航空航天、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領軍企業所急需的人才,由企業確定。各區人才辦負責組織所在區領軍企業的資格認定並公佈領軍企業名單。 二、落户地點 申請人可以選擇在以下地點落户: 1.本人或配偶名下的產權房; 2.所在單位集體户; 3.無產權房、所在單位無集體户的來津人才,可在區人力社保部門指定的人才集體户落户(單位所在區人才集體户); 4.無就業單位的來津人才,在中國北方人才市場人才集體户存檔後辦理落户手續。 三、經辦流程 (一)在線申報。申請人登錄“天津公安”手機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台”微信公眾號,在引進人才落户系統中,按提示要求填寫並提交個人申報相關信息。 (二)提交材料。申請人收到申請通過的確認短信,則可按照提交申報材料的相關要求,到擬落户區行政許可中心引進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未及時收到確認短信的,也可直接到相關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三)直接受理。窗口經辦人員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核,人證一致且材料齊全的,當場打印或現場填寫“引進人才落户遞交材料登記表”,留存材料複印件並退還原件。材料遞交後,申請人無需在現場等候。 (四)發放函證。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門對所接收的落户申請材料進行聯合審核。審核結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請人。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在系統的業務辦理進度查詢中,確認《准予遷入證明》的獲取方式。 選擇自取的,申請人到窗口自行提取準遷證;選擇郵寄的,郵政EMS以到付方式將準遷證送達本人。 (五)辦理落户。申請人持《准予遷入證明》,到户籍所在地辦理户口遷出手續,然後到擬落户區公安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派出所辦理相關落户手續。 四、申請材料 辦理落户申請需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兩部分: (一)人才類型證明材料 1. 學歷型人才 境內畢業的: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複印件)、學位證書查詢結果打印件(或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複印件)。 境外畢業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 資格型人才 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身份證、職稱證原件及複印件。精算師等9類人才:身份證、執業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 3. 技能型人才 身份證、畢業證、職業資格證書、在津工作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憑證原件及複印件,高職畢業生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複印件)。 4. 創業型人才 身份證、在津繳納個人所得税10萬元以上的證明、創業團隊核心成員(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佔股30%以上的股東)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 急需型人才 身份證、急需型人才認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另外,符合學歷型、資格型、技能型條件,以勞務派遣的方式在天津註冊企業工作的人才申請落户,除提供人才類型所需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在津社保繳費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落户地證明材料 1.落户地為本人及配偶產權房的:本人或配偶名下住房的產權證;落户配偶名下產權房的還需提交結婚證(男女雙方)以及配偶的身份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2.落户地為單位集體户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單位集體户口首頁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落户地為區人力社保部門指定集體户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落户地為北方人才市場人才集體户的:無需提供落户地證明材料。 五、注意事項 (一)辦理引進人才落户手續需本人親自辦理,他人不得代辦。辦理落户準遷手續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在津無工作的申請人,應按照短信提示,到全市各行政許可中心落户窗口提交申報材料,符合條件的,獲取《委託存檔商調函》。提取個人檔案後,到中國天津人力資源發展促進中心(地址:河東區九經路25號 聯繫電話:28013679)辦理存檔手續。申請人按信息提示,在系統的業務辦理進度查詢中確認《准予遷入證明》的獲取方式。 (三)自即日起,無需預約,各類人才均可在線申請,並直接到人才落户窗口提交申報材料。之前已預約成功的申請人,仍可按照原預約時間地點到現場辦理落户手續。 (四)申請人應根據系統提示,自行準備申報材料。所提交的材料應保證合法有效、真實可靠、完整齊備。如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後果自行承擔。 (五)各行政許可中心節假日照常辦理落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