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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義板橋回遷房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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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義板橋回遷房補償
回遷房相關的補償有哪些

根據2011年頒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從這裏可以看出,在城市房屋的徵收中,對於舊城區改造的,被徵收人提出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徵收方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回遷“屬於房屋產權調換的一種具體補償方式。


從各地徵收來説,舊城區改造一般包括棚户區改造、城中村改造、舊城區改造這三種方式,因此收到徵收方下發的徵收決定以後,就要清楚自己屬於哪一種性質的徵收,屬於這三種的,可以要求原地回遷,只給貨幣補償的,屬於違法行為


在城市房屋徵收的時候,被徵收人有選擇權,如果徵收方只提供某一種方式,屬於違法徵收,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