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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農村户口,委託律師,終以廈門城鎮標準獲賠203萬餘元!

案件背景 

永安農村户口,委託律師,終以廈門城鎮標準獲賠203萬餘元!


20185月,餘大哥乘坐客車出行,不料司機陳某駕駛不當,車子撞擊路邊山體造成交通事故,餘大哥身受重傷,立即被送往醫院治療,肋骨多處骨折,雙下肢截癱。出院後經過鑑定,餘大哥的傷情達到一處三級傷殘,二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

根據永安交警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司機陳某負全部責任,而陳某是客運公司僱請的駕駛員,事故發生於其履行職務行為期間,理應由客運公司承擔責任

然而面對餘大哥合法合理的賠償請求,客運公司在賠付53多萬後,拒絕賠償。餘大哥和其家人們一籌莫展,不知該如何是好。

 

選擇律師 

 

在這個時候,老鄉向餘大哥介紹了我們律師團隊,基於對口碑的信賴,餘大哥的家人們聯繫上了我們團隊。我們團隊十分重視餘大哥情況,在瞭解情況後,當即成立專案服務團隊,着手處理案件。

案件處理流程

諮詢

201993日,餘大哥通過老鄉介紹主動找到我們團隊我們團隊積極幫助李大哥分析目前形勢。

委託

20191116日,餘大哥與我們團隊簽署服務協議,全權委託我們處理此次交通事故賠償事宜。

律師出手

2019125日,我們團隊迅速開始行動,組織律師開會討論訴訟策略。

收官

2020109日,在我們團隊的積極爭取下,餘大哥前後一共獲賠2033301.2元。

 

處理過程 

 

接到案件後,我們團隊立刻開始行動,快馬加鞭收集、整理餘大哥案件的相關材料。律師精心研究案件,力求為餘大哥爭取到最高賠償。本案爭議焦點在於餘大哥因本起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如何確定
庭審中客運公司提出,由於餘大哥的房屋購買地在永安,户籍地為農村,受傷前一年主要居住在永安,因此不應適用廈門城鎮標準認定傷殘賠償金。

 

我們律師立刻予以反擊:

 

第一,我方提交的《親屬關係證明》及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證明了餘大哥自20175月開始至事故發生前一年,居住在其兒子的廈門房屋中。

 

第二,餘大哥持有廈門市市民健康卡一張,有多次在廈門市醫院就醫的記錄;並且餘大哥辦理了往來台灣通行證,該通行證通過郵寄方式寄到了廈門的房屋中,收件人也是餘大哥。

 

第三,我方提交了永安某電力公司出具的證明一份,表明2016年初至2018年底,三年間期間餘大哥的永安房屋的電量使用率極低,基本無電量產生,因此無需繳納電費

 

其四,我方庭審中申請了三位證人出庭作證。證人一為餘大哥的永安鄰居,表明2015年開始餘大哥就居住廈門,平時永安的房子家門是鎖着的;證人二為餘大哥永安老家的村書記,表明其提交的居住證明是經過村委會核實後出具的;證人三為與餘大哥居住在廈門同小區的張先生,表明其經常在小區內碰到餘大哥。

 

綜上,我們團隊通過多角度紮實的證據,成功證明了餘大哥的經常居住地為廈門城鎮地區,最終法院判決適用廈門城鎮標準,殘疾賠償金部分金額為685789.16元。

 

完美收官  

 

我們團隊的積極爭取下,餘大哥前後一共獲賠2033301.2。判決出來後,餘大哥向我們團隊贈送了錦旗,表示了他對我們團隊誠摯的謝意。是我們團隊的努力,讓餘大哥感受到了法律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