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要不要拘留,醉駕要被拘留嗎?
醉駕行為在我國不僅屬於交通違章行為,同時還涉嫌了刑事犯罪。因為,此時對駕駛人員的處罰就包括交通行政方面的和刑事方面的。那實際在處罰的時候醉駕要不要拘留呢?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1、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2、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3、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酒駕與醉駕的區分
所謂飲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所謂醉酒駕車,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三)《刑法》規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由於醉駕涉及到的責任是兩方面的,而此時的拘留又可以分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其中行政拘留屬於行政方面的處罰,但刑事拘留則就是刑事強制措施中的一種了。根據上文的介紹,對醉駕要不要拘留的問題,相信大家已經有所瞭解吧。不管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其實都是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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